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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2000元/月!可领3年!萧山人才网提示这笔租房补贴开放申请中!
2023-2-14
点击数: 1148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未知
  • 萧山人才网又带着补贴指南来啦,错过应届生租房补贴的伙伴们,可以来看看萧山金梧桐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,你是否可以享受到哦!

    01. 申报时间


   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开展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工作,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6点30分。


    02. 补贴标准


    经杭州市认定的E类人才和放弃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B、C、D类人才,每人每月2500元,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。


    萧山区35周岁以下F类人才享受租房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,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。


    03. 申报条件


    申报人的年龄以申请时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为准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。申请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
   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(含)以上的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,且在单位缴纳萧山区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人事档案迁入我区并缴纳萧山区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。


    *属创业人员的,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(担任法定代表人)和公司近半年(含)以上完税证明。


    *外籍人才持有有效期内的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“红卡”;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。


    个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我区无住房,且未享受过我区范围内相关住房(租房)优惠政策(包括安家补助)。


    我区用人单位指


    企业: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,且流转税(增值税、消费税)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。


    事业单位: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。


    其他用人单位: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、基金会,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、新型研发机构等。


    相关概念解释


    “申请家庭”包括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。


    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家庭“无住房”指申请家庭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萧山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。


   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,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: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萧山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,且人才在申请租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;②人才个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的住房因买卖、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。


    04. 申报限制


    根据“就高不重复”享受原则,享受以下补贴人员不得再同时申请租房补贴资格:


    申请家庭享受过萧山区公有住房、集资合作建房、解困房、安居房、经济适用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购(建)住房。


    申请家庭正在享受萧山区公廉租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。


    已申领过博士后安家补助的人员。


    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。


    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在萧山申领过毕业生补贴的人员。


    申请家庭已在萧山申领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。


    申请家庭正在申领及已申领购房补贴。


    已申领过正高安家补助人员。


    已申领过教育、卫生系统发放的安家补贴人员。


    05. 申报流程

     

    人才分类认定


   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登录“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”或“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”,按要求申请人才分类认定,取得《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》或《杭州市萧山区F类人才认定书》。


    个人申请申报


  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“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”中的“租房补贴资格申请”模块进行申报,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,上传申请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,打印系统生成的《杭州市萧山区“金梧桐”人才安居计划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》)。已婚人员的《租房补资格贴申请表》须先送配偶单位审核盖章)。


    用人单位初审


   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,公示无异议的,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受理部门(教育、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报送区教育局、区卫健局,其他用人单位报送萧山区人才服务中心),并按时间将《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》原件一份报送至受理部门。


    部门审核


    受理部门、区人社局、区住建局对人才提交的资料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,并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。


    资金兑付


    公示无异议后,由区住建局负责兑付资金。


    注意事项


    已取得有效租房补贴资格人员不需要重新申请。


    无租房人员不接受申请。


    如有政策调整,按新政策实施。


    取得租房补贴资格人员,因自身原因,不按要求办理租房补贴发放的,不得再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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