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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有犯罪记录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
2022-9-13
来源:未知
点击数: 2447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未知
  • 自从杭州就业网400-0571-092的热线电话开通以来,接到了许多求职者,或者HR打来的咨询电话。他们有的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,也有的是资深的HRBP。今天,我们就从热线电话中大家关心的问题,来做个回答。


    最近,有位李先生打电话来咨询。李先生是某大型工厂的HR,他前段时间在招聘时,其中一位求职者的各项硬性要求和面试表现都很突出,但美中不足的是曾经有过犯罪记录。作为HR,李先生很为难,不知如何处理,因此想听一听我们的意见。


    杭州就业网认为,对于公司来说,如何对待有犯罪记录的员工确实是个很难一概而论的话题。和有犯罪记录的员工在一起工作,同事相处起来尴尬,似乎总感觉有“一朝做贼,一辈子是贼”的味道。那么,作为公司到底应该怎么办呢? 


    首先,HR在设计在员工入职登记表时,可增加一栏“有无刑事记录”,同时承诺员工在填写资料时,提供的内容必须属实,如有虚假成分,员工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劳动关系的解除,且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

    其次,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,添加一项入职必须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规定。如果入职提供的信息不真实,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,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

    第三,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通过,并经过必要公示。员工入职时,有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,并且有知悉公司规章制度的记录。


    虽然是否录用有犯罪记录者的选择权在企业,但站在道德的高点来说,公司不能歧视有犯罪记录的人。对于有前科的人我们不能一概而论的判断有前科的员工就不好。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,有一些有前科的人,其实不论是个人品质还是工作能力都是很优秀的,也许他们当初的前科可能只是迫不得已,或可能只是年少无知……


    不用有前科的人其实是一种就业歧视,也是一种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。尤其是一些生产企业,招聘一些普通工人,以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为录用的门槛,涉嫌就业歧视,是不妥当的。这样操作不利于这部分人的就业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,对待这部分人,我们要把他当一个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,这部分求职者的劳动权利同样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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